苏州不动产登记真的要来了!最快10月开始实施
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讨论,一直甚嚣尘上。昨天,深圳市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深圳市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局正式挂牌,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也更名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苏州和深圳一样,并未入选3月1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首批15个城市。如今深圳已经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那么苏州何时实施呢?其实也是在昨天,苏州市政府就印发了关于苏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不动产统一登记,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 组建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实施方案,苏州将成立市、县(区)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 在市一级,组建“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划入以下机构和职能: ①市国土局下属市土地登记中心; ②市住建局下属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的登记经办职责(含登记档案)及相关人员; ③市国土局下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土地调查及勘界职责及相关人员; ④市委农办、市农委等部门涉及的其他登记经办职责; 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市国土局下属机构,暂定正科级。 在区县一级,设立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吴中分中心、相城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作为市中心的分支机构。 各县级市(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市)国土资源局作为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机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吴江区、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参照县级市做法整合设置,并按现行管理体制运行。 不动产证书最快10月颁发 随着实施意见一同公布的,除了机构的设置,还有一份具体的实施时间表。总的来说是这样的: 1到2015年第三季度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2到2016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3到2017年,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制度,基本完成历史数据库的整合4到2018年建立有效运行的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这些工作今年要完成 △2015年9月中下旬,成立苏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设置。各县级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同步完成各地不动产行政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设置; △9月份开展市区房产交易登记系统和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平台的系统对接; △启动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不同部门不同信息系统的相互兼容和交互,整合共享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 △10至11月份在中心城区布设统一窗口,调整服务配套措施,完成经办机构的岗位设置,试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证书。 △完成市区两级登记经办机构工作权限的确定工作。 这些工作2016年要完成 △完成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和岗位设置; △完成资料整合和各类系统对接,市、县(区)登记机构有效运转,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初步建立不动产审批(审核)、交易和登记部门信息互通、上下互联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适时启动地方性不动产登记规章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这些工作2018年前要完成 △2018年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整合到不动产统一登记中 根据市国土局介绍,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最快有望在今年的十一月,开始试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证书。这也就意味着,通过网络公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日子,指日可待。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什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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